宣传月大国养老新规落地税延养老险将与个人养老金“并轨”

2023-10-10 15:17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8331   

文章摘要

今年9月5日,又一项事关我们养老金钱袋子的新规出台。 中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下发《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将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同个人养老金进行衔接,衔接工作计划于2023...

今年9月5日,又一项事关我们养老金钱袋子的新规出台。

宣传月大国养老新规落地税延养老险将与个人养老金“并轨”

中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下发《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将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同个人养老金进行衔接,衔接工作计划于2023年底前收官,自明年起,原税延养老险信息平台将中止相关业务服务。

《通知》下发同时,中国银保信已经关闭了税延养老险信息平台的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了投保人新开户和税收扣除凭证出具功能,原试点税延养老险的保险公司也已经停止了相关业务。

这一新变化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让我们一起了解。

了解大国养老重器

即将并轨的“个人养老金”和“税延养老险”分别是什么

回顾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和实施,绝对是国内金融领域数一数二的大事件。

我们都知道,随着我国快速跨越深度老龄化门槛,面对十几亿人当下及未来的退休养老问题,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保养老亟待减负,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养老存在着历史性不足,因此加大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建设力度,就显得迫在眉睫。

去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在随后的11月份,国家进一步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税优政策的敲定推动个人养老金正式落地。

个人养老金制度通过搭建个人养老金,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劳动者提供了有别于社保养老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并配套了相应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引导民众通过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四大金融工具,自主自发地为退休后的财务充足储备,而国家则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补贴。

如果说个人养老金是正式开启第三支柱养老时代的重器,那么税延养老险则是第三支柱养老的“先声”。

早在2018年,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启动了在国内的试点业务运行。

根据政策设计,税延养老险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进行税前扣除。据最新数据统计,试点五年来,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亿元左右,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的新背景下,原税延养老险的税优政策有待重新梳理和整合,于是国家启动了“并轨”政策,将税延养老险正式纳入个人养老金的大格局。

“险金并轨”后

你的养老保金产品如何调整

这里,有三类典型性问题,为大家做一个解答。

将我的税延养老险变成个人养老金如何办理?

根据《通知》规定,原税延养老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并且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后,业务试点的保险公司就可以帮助其完成变更。变更后,该投保人相当于在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了一份“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税延养老险如何同个人养老金的额度进行对接?

由于税延养老险和个人养老金已经同时运行了几个月的时间,因此有些消费者既投保了税延养老保险,也已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存款或购买了金融产品。

税延养老险保单纳入个人养老金之后,投保人后续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继续进行保费的缴纳,因此投保人需核对本人税延养老险缴费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的合计数额,根据每年12000元的缴纳上限标准,超出限额标准的缴费将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已开始领取的税延型养老险如何对接?

如果原税延型养老险已经完成缴费,进入了养老年金的领取阶段,那么保单是无法进行转换的,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知》规定投保人可向业务试点公司提出申请,增加一次性领取方式,领取金额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终止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领取金额的差额。

个人按规定领取时,由试点公司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当今,经济大环境飞速变化,国家养老政策和各项金融业务配套也在不断完善和升级,对个人来说,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出未雨绸缪的准备越来越重要,在国家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大框架下,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优秀的工具选项,提早规划,将让我们更从容地拥抱金色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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